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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机械IPO背后:曾涉股权代持 内部交易频繁否认以税收收益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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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机械IPO背后:曾涉股权代持 内部交易频繁否认以税收收益为目的

子公司从交易中不能获得明显的税收收益,不存在税务风险。

作者:小溪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1年3月12日,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利机械”)回复了监管问询,内容涉及股权代持、子公司、经营模式等。

据悉,东利机械于2020年7月29日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拟发行股票不超过3680万股,募集资金约3.00亿元,将用于轻质合金精密锻件项目、精密传动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东利机械成立于2014年,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石油阀门零部件及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1.10亿元,实控人为王征、王佳杰、靳芳,合计持有44.12%的股份。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东利机械营业收入分别为2.47亿元、3.29亿元、3.83亿元、1.4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835.83万元、4190.40万元、4925.90万元、1190.43万元。

GPLP犀牛财经发现,东利机械曾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3年12月,东利机械增资时于亮替张国欣代为出资14万元。2015年9月,该公司部分员工及部分外部人员有意认购其定增股份,但由于该等人员不满足新三板对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等原因,因此由王艳山等7名股东代为持股,定增价格为6元/股。

目前,东利机械存在的股权代持已通过显名股东以每股6元的价格购买和隐名股东还原的方式全部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东利机械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间还存在内部交易。

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该公司内部交易总额分别为0.39亿元、1.56亿元、1.43亿元、0.57亿元,交易内容包括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固定资产、设备租赁服务及委托加工。

东利机械称,内部交易系出于业务需求而发生,具有真实交易背景。此外,其子公司之间税率接近,交易并非以取得税收利益为目的,且子公司从交易中不能获得明显的税收收益,不存在税务风险。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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