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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通报 涉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等

快报道

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通报 涉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等

光大银行被点名通报 存在6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违规问题。

作者:牧舟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通报,在对光大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中,发现该行存在多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问题。

来源:银保监局

根据通报,光大银行涉及的具体问题如下:

一、违规代客操作

监管调查发现,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

二、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

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在短信营销中存在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

三、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

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该行客户年龄超过70周岁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年龄选项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机构,其中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连等地分支机构问题较为突出。

四、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

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五、存贷挂钩

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

六、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

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收取财务顾问费但未向企业提供实质性服务,涉及6269.5万元。

通报指出,光大银行上述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现已要求其进行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光大银行存在的前三项问题均与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有关。

对于通报指出的问题,光大银行回应表示,高度重视,自觉正视、诚恳接受监管部门意见和批评,已按照监管要求,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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