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剑虹集团控股(01557.HK)发布公告,刘艺星女士因其他工作安排,将于2026年10月31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艺星确认,其与董事会不存在意见分歧,无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及港交所关注,董事会对其任职贡献表示感谢。
辞任生效后,刘艺星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受此人事变动影响,公司仅剩余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无法满足港交所上市规则中董事会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硬性要求,同时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人员架构也均不符合上市监管规定。
公司表示,将自辞任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积极物色合适人选,尽快填补独立董事空缺,完善各专门委员会人员配置,并将及时对外披露后续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