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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两董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9月1日,瑞斯康达(603803.SH)公告,公司收到董事李月杰与朱春城送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两人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各处罚金100万元。

判决书显示,李月杰刑期自2025年7月3日起至2027年1月2日止,已缴纳的行政罚款折抵罚金。2025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对两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李月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2026年6月末持股3869.33万股,占总股本9.11%。两人与任建宏、高磊均为公司创始人,李月杰曾于2026年1月辞任董事长。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6.56亿元,同比增长21.71%;归母净利润亏损454.7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4219万元大幅减亏。公司表示,判决不影响股东权利行使,亦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