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福建高速(600033.SH)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3亿元(含)、不超过2.3亿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向省高速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省高速集团增持本公司A 股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专项贷款,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3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A股股 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省高速集团自有资金。

公告提示,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变化、资金安排等因素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实际增持金额、股份数量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作者 kl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