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据媒体报道,太平人寿因代理人存在销售误导、给予合同外利益的问题,被客户实名举报。
客户李某向媒体反映,太平人寿山东分公司业务员王某以“免费上海高端体检、食宿路费全包”邀约李某。行程中连办两场推介会,主推“太平国强一号终身寿险”,宣称固定3%年化、降息环境下稀缺;购满300万元可解锁家族信托、养老社区等权益。
王某另私下向李某承诺每年返还保费10%作为返佣,并教其按“是/知道”统一应答,以“卡里没钱不会扣款、只是完成公司双录任务”诱导配合双录。2024年1月,李鑫签订5年年交60万元保单,首期扣费约60万元,王某现金返佣6万元。
2025年缴第二年保费时李某已经济吃紧,王某以“不交影响考核降级”哭求,建议用保单贷款筹款:其本人保单贷约10万元、家人保单贷约21万元,不足由王某先用佣金垫付;缴费后再以提升的现金价值贷款约15万元,合计贷款约46万元,并将投保人变更为李某父亲。合同现金价值表显示,2年对应现金价值约33万元。
李某称业务员未告知两年宽限期、未说明中途退保巨亏;若现在退保,已交120万元仅能拿回约33万元现金价值,再扣贷款本息、返佣,亏损超百万元。
李某发行自己落入“销售圈套”后,随即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提交实名举报。
监管处理意见认定:太平人寿业务人员存在销售误导、给予合同外利益的问题,经监管核查情况属实,监管部门将针对查实的违规问题,依法对机构及相关人员采取对应监管措施。
太平人寿山东分公司方面则回应称,需等待监管部门处置完毕后再给出答复。业务员王某则表示,一切以公司处理意见为准。
实际上,此前太平人寿济南中心支公司曾因违规被罚。2026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济南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险等,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