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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富投资:附属公司订立商铺租赁要约
9月9日,时富投资发布公告,旗下附属实惠物业(新界)有限公司发出的商铺租赁要约已获业主代理恒基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纳。
9月9日,时富投资发布公告,旗下附属实惠物业(新界)有限公司发出的商铺租赁要约已获业主代理恒基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纳,本次租赁交易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本次租赁标的为香港将军澳运亨路1号新都城第一期地下G8及G9号铺位,租期固定三年,自2026年11月9日起至2029年11月8日届满,物业将用作集团零售管理业务门店。三年租期总代价约530万港元,包含基本租金、印花税及预估复原成本,另需按月支付每月总营业额扣除基本租金后5%的分成租金,资金全部由集团内部资源承担,租赁按金约50万港元。
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次交易确认使用权资产未经审核价值约500万港元。经测算,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且低于25%,仅需履行申报及公告义务,无需股东大会批准。业主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阳光房托,代理由恒基兆业地产旗下,交易各方均为独立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