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道
泡泡玛特状告奈雪的茶一审获赔32万元 “大字宣传、小字免责”不灵了
6月4日消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就泡泡玛特诉奈雪的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奈雪的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泡泡玛特30万元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据悉,2025年9月,奈雪的茶在门店、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推出一波主题营销活动,将多款茶饮命名为“米布布”,宣传海报物料中使用了“LABUBU”形象,并打出“喝米布布抽LABUBU”等宣传用语。
法院判决书指出,奈雪的茶在宣传中使用的“LABUBU”“米布布”“布布”等标识,与“LABUBU”商品名称相同或高度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奈雪”品牌与“LABUBU”潮玩品牌存在商业联合、许可使用或商业冠名等特定联系,易造成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外,此次判决还涉及“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的相关问题。奈雪的茶在营销中以较小字体展示“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的声明,而“米布布”“LABUBU”等宣传语则以较大字体置于醒目处,无法提醒消费者宣传行为与泡泡玛特无关,不能成为免责“护身符”。
此类营销手段在市场中并非个例,黑猫投诉平台的数据显示,涉及“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类问题的投诉量2025年达到5272件,较2024年增长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