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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涉1669万元诉讼 被指擅自挪用子公司资金
5月12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发布公告,披露了该公司作为被告涉及一起金额达1669万元的重大诉讼案件。该案件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目前由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受理,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上述公告,原告钱峰学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兴源环境,第三人为兴源环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杭州兴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告主张,兴源环境在未经股东会决议及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兴源节能环保1483.48万元资金转入自身账户。
据此,原告要求返还该笔款项并支付暂计至2026年1月15日的资金占用损失175.27万元,两项合计1658.75万元;同时要求第三人兴源节能环保向其支付律师费10万元,案件总涉案金额约为1669万元。
兴源环境在公告中回应称,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施集团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与内部余缺统筹调拨,是基于优化资金配置、提升使用效益及强化风险管控的内部制度安排。兴源环境表示,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其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兴源节能环保由兴源环境及吕进归共同出资设立,2016年股东变更为兴源环境、钱峰学与吕进归。针对本次诉讼,兴源环境已向受理法院申请对第三人兴源节能环保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