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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信托被罚款30万元 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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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信托”)因向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项目提供融资,被罚款3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周祺、李鹏、刘娴被给予警告并被罚款共计18万元。
中航信托目前处于被接管状态。4月份,中航信托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公司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中航信托表示:“本公司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信托法律关系不因此而发生改变。委托服务自2025年4月18日开始,结束时间由双方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