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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议三季报分红被拒 青农商行认为违反有关规定

快报道

股东提议三季报分红被拒 青农商行认为违反有关规定

8月20日,青农商行发布公告称,2025年8月18日,该行收到同发裕(深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同发裕”)提交的《关于连续三年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临时议案》(以下简称《临时提案》)及相关附件材料,提请在该行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审议该《临时提案》。

同发裕作为基金管理人,代表同发裕炉火纯金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发裕传承辉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发裕德财双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3只基金并受11名自然人股东委托行使股东临时提案权。

《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为,近年来,青农商行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与资本实力持续提升,现金储备充裕。在保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并满足青农商行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具备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客观条件。

同发裕提议,青农商行可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3个会计年度,进行“三季报现金分红”,并建议分红比例不低于各年度三季度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30%。

青农商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审查意见显示,该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青农商行认为,本次拟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的议题及内容为中期分红及董事会授权等相关事项,违反了相关条款中关于下一年度中期分红授权事项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该行还表示,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平衡好股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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