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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物流无心研发 木业股份背后尚有上亿垫付款难回收

快报道

沉迷物流无心研发 木业股份背后尚有上亿垫付款难回收

木业股份在提高技术水平方面并不太上心。

作者:小溪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1年6月22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唐山曹妃甸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木业股份”)预披露了招股书,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是木业股份时隔5个月后再度闯关主板。2021年1月21日,该公司曾因主动撤回上市申请终止了发行上市审核。

GPLP犀牛财经发现,木业股份虽以“木业”作为其公司名称,但其收入主要来自非木材物流服务。此外,其还面临关联交易过高、客户与供应商重合、垫付款项存回收等风险。

业绩持续下滑 专注物流业务无心研发

木业股份业绩呈下滑趋势。2018年至2020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94亿元、3.66亿元、3.6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1.09亿元、0.86亿元。

2019年和2020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00%、-0.56%;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2.34%、-21.48%。

GPLP犀牛财经发现,木业股份虽然将“木业”写入企业名称,并在招股书中写道其主营业务为木材加工配套服务和非木材物流服务。但事实上,该公司近7成收入来自非木材物流服务业务,且来自该项业务的收入占比呈增长趋势。

据招股书,2020年该公司来自非木材物流服务的收入为2.5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8.95%,而2019年来自上述业务的收入为2.10亿元,占比为59.53%。

占木业股份营收超3成的木材加工配套服务业务,具体又包括了装卸和仓储等专业港口服务、进口木材熏蒸除害处理、园区租赁及管理、木材烘干、木材进出口代理服务、木材运输在内的全流程配套业务。

GPLP犀牛财经发现,木业股份的加工业务技术含量较低,基本处于初加工阶段。而未来的木材行业势必将由初加工向深加工、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变。木业股份若不进行转型升级并完善配套产业链,将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迄今为止,木业股份及其子公司获得的专利数量仅为9项,且其专利均为其业务人员为提高效率和安全性进行的操作技术改良。

木业股份目前并未配备专门的研发人员专职进行研发。针对研发问题,木业股份仅表示,未来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其相关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更新换代且无法直接采购相关仪器设备,其将考虑设立专门的研发部门对该等技术进行专项研究。

以上可见,木业股份在提高技术水平方面并不太上心。

关联交易占比高 垫付款存回收风险

木业股份关联交易占比较高。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其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基础物流、港口装卸等劳务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等。

2018年至2020年,木业股份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分别为8521.54万元、7434.84万元、8885.5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65%、20.31%、24.14%。

该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无形资产使用权租赁的金额分别为159.43万元、173.55万元、128.28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7%、1.17%、0.67%。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木业股份关联方唐山文丰特钢有限公司成为了其第一大客户,木业股份对该公司的销售收入为8830.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99%。

GPLP犀牛财经还发现,木业股份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例如,2020年,该公司对恒润物流的销售收入为3859.4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49%;对恒润物流的采购金额为1527.20万元,占采购额的比例为8.01%。而木业股份对恒润物流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装卸及其他服务,采购内容主要为港内倒运等基础操作服务。

木业股份还存在代国内客户垫付进口货款的情况。

木业股份的代理服务业务主要是代木材加工企业在国外进行采购,并按代理商品货值向客户收取代理费及利息手续费等,在完成进口代理服务后,国内客户确认货物结算单并支付进口代理货款及代理服务费。

因此,该公司存在因开展木材进口代理业务而形成的代国内客户垫付的进口货款、代理开证费及利息、代付进口增值税、代付银行手续费及其他杂费等。

木业股份的代理业务导致该公司其他应收款保持在较高水平。

招股书显示,2018年末至2020年末,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0.63亿元、1.79亿元、1.0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04%、36.13%、31.19%,其中应收代理业务代垫款账面价值分别为0.61亿元、1.78亿元、1.07亿元。

木业股份表示,若木材加工企业因未来木材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放弃进口木材所有权,尽管其有权对未付款的货物直接行使留置权和扣除保证金,但是其所垫付的资金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

此外,木业股份还存在关联方代发工资、代付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形。

2019年末,木业股份存在对其关联方开发公司416.41万元的应付款项,而产生这笔款项的原因是开发公司代木业股份支付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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