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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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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诞生!

康美药业投资者民事诉讼 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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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诞生,4月16日康美药业(600518.SH)普通代表人诉讼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历史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根据此前公告,康美药业已在2020年期末计提或有诉讼费用5亿元。根据证监会处罚公告,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期间有预谋地实施财务造假约300亿,涉案金额巨大。

从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2020年12月31日,广州中院受理了顾华骏、刘淑君等11名原告共同起诉被告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顾华骏、刘淑君经11名原告共同推选为拟任代表人,同时请求代表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申请加入该案诉讼的其他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诉讼。经广州中院审查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确定了案见权利人范围,2021年3月26日,法院发布了《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

4月16日晚,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阐述了资本市场实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重要意义,首先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是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的重要举措。关注犀牛财经带来更精彩的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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