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港交所发布通告,世纪阳光(00509.HK)将于2026年11月9日上午9时正式取消上市地位。该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起便暂停买卖。
依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6.01A(1)条,停牌企业需要在指定时限内满足复牌条件,否则交易所可启动除牌程序。世纪阳光未能在2026年9月30日的截止日前,全部完成联交所提出的复牌指引要求。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10月23日作出取消上市地位的裁决。
除牌生效之后,公司股份不再具备联交所二级市场交易资格,股东将无法在公开市场买卖所持股票。港交所提示,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投资者,若对除牌带来的相关影响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机构获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