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华光新材(688379.SH)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49号)。

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董事会审议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月27日,公司披露专项报告及补充确认公告,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5月8日累计金额达13130.65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130.65万元。7月20日,公司将超额度使用资金划回募集资金专户。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的意见,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披露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个别登记表缺少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金李梅、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作者 kl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