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港交所刊发纪律行动声明,谴责德斯控股及六名前董事。其中对前主席Loh Teck Hiong医生、前行政总裁何伟清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并予以谴责;其余四名前董事遭谴责,同时被要求完成15小时上市合规专项培训。

违规事项集中发生于2021‑2022年。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门,合计投入1570万港元,因内控缺失、未经董事会同意变更为保证金账户,最终产生约1290万港元投资亏损,相关交易未及时披露。供股环节,存在关联人士认购、认购款延期支付,但公告未如实披露,构成误导性陈述。另外,在未经董事会审批情况下签署关联服务协议,提前支付300万港元预付款,回款滞后八个月。

联交所指出,该公司长期存在重大内控缺陷,董事未尽监督履职义务,对授权事项未持续跟进核查。Loh医生与何伟清被认定继续出任公司董事或高管或损害投资者权益。本次仅针对涉事公司及相关前董事,不适用于现任董事。

作者 kl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