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商时代控股9月15日收到港交所纪律行动声明,联交所对公司三名前董事作出谴责,并发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涉事人员包括前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牟雷、前非执行董事师立志、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虹。

联交所指出,根据上市规则,董事有义务配合上市科调查、及时答复问询,卸任董事离职后三年内亦需要向联交所更新联络信息。上市科就相关董事履职情况开展调查,向上述三名前董事发送调查函与提醒函,但三人均未予以回复,拒不配合监管调查工作。

上市委员会裁定,三名前董事未能配合监管调查,违反港交所上市规则,构成严重失职。据此判定该三名人士不适合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职务。联交所特别说明,本次纪律处分仅针对该三名前董事,不涉及秀商时代控股及公司其他现任或过往董事。

作者 kl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