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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得润:收到撤诉裁定书
8月18日,ST得润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起诉。此前,港荣集团因公司未及时、足额履行股权回购义务提起诉讼,涉案金额约1.34亿元,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为推进撤诉工作、达成债务解决方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以名下得润大厦、得润电子光明工业园厂房、宿舍A、宿舍B等不动产向港荣集团提供抵押担保。2026年8月8日,公司完成资产抵押担保手续后,港荣集团向法院提起撤诉申请,宜宾中院裁定准许撤诉。
截至目前,公司所持柏拉蒂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股权已解除冻结,得润大厦、得润电子光明工业园厂房、宿舍A、宿舍B已解除查封。其余子公司股权冻结及资产查封解除工作目前正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