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道
德林海:子公司就1890.35万元工程款提起诉讼
8月4日,德林海(688069.SH)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洱源西湖蓝藻水华防控工程委托运行合同”工程价款纠纷,向洱源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为工程款本金1890.3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200万元,合计约2090万元。被告为洱源县洱海保护投资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原“洱源县环境保护局”)。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017年,为配合洱源县人民政府治理“洱源西湖蓝藻项目”,大理德林海与洱源县环境保护局签订委托运行合同,约定按实际运行时长和处理富藻水原水量结算。合同运行至2019年底后,公司与洱投公司签订协议继续履行义务。大理德林海称其已依约履行义务,且所有水质治理项目质量均为合格。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结算收入4961.10万元,累计收到款项3070.75万元,被告尚欠1890.35万元。
大理德林海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工程价款本金,并主张对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