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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森炭业IPO:44人所持股份被代持 2名私募股东经营期限届满
近日,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森炭业”)收到北交所第一轮审核问询函,涉及股权清晰及控制权稳定性、技术水平及竞争力、市场空间及成长性、关联交易合理性、业绩变动真实合理性等问题。
来源:公告
鑫森炭业成立于2004年12月,主要从事高性能多孔炭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功能性专用活性炭、炭催化剂及载体、炭基储能材料等,主要用于移动源VOCs油气治理与回收、农药工业、节能环保等领域。
GPLP犀牛财经注意到,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显示,辅导期间,鑫森炭业存在以支付服务费或报销形式发放薪酬奖金、第三方回款等问题。
2025年3月28日,鑫森炭业发布公告称,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股权、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多项违规行为,鑫森炭业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鑫森炭业实控人兼董事长林鹏、总经理何天丰、财务总监殷伟、董秘陈齐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公告,2023年7月17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内容包括冻结鑫森炭业控股股东林鹏持有的15.5290%鑫森炭业股份,但鑫森炭业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冻结情况,至2024年4月才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递表前夕,鑫森炭业共计发布2份关于股份代持及整改完毕的公告,共涉及44名被代持人,代持股数占比合计1.93%,代持解除方式包括大宗交易、回购等。
此外,鑫森炭业共有7名私募基金股东,其中厦门赛富持股比例为10.22%,因经营期限届满,已于2025年11月12日办理了清算组备案;汇鑫一号持股比例为1.2265%,于2025年8月16日经营期限届满。
业绩方面,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鑫森炭业营业收入分别为2.80亿元、2.69亿元、3.02亿元、1.6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797.14万元、3120.88万元、4822.33万元、2847.2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30.37%、29.19%、32.07%、33.22%。鑫森炭业2023年营收、净利润“双降”,整体业绩波动性较大、稳定性不足。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受存货及应收账款“双高”影响,鑫森炭业货币资金余额为0.74亿元,短期有息借款余额为1.84亿元,创历史新高。鑫森炭业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及短债偿还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