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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收到警示函 因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等
12月18日晚间,韶能股份(000601.SZ)发布公告称,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兆伟”)于12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广东证监局发现深圳兆伟存在违规行为,2025年11月10日,深圳兆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440.47万股,权益变动比例为1.35%(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37%),导致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时,未及时报告、公告并停止卖出股票;深圳兆伟在11月11日继续减持404.70万股,持股比例降至9%以下时,亦未及时发布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兆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韶能股份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针对第二大股东作出,不会影响韶能股份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将提醒、敦促第二大股东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5月,深圳兆伟以6.74亿元的对价受让韶能股份1.42亿股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但从2025年6月份开始,深圳兆伟不断发布各类减持公告。截至11月25日,深圳兆伟持有韶能股份已降至7872.41万股,持股比例为7.40%。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兆伟的大幅减持发生在韶能股份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背景下。2025年10月,韶能股份发布公告称,拟向金财投资定向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3.96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亿元。本次发行前,韶能股份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韶能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韶关市国资委。
韶能股份业务包含清洁可再生能源、生态植物纤维制品、精密制造三大板块。2025年前三季度,韶能股份实现营收36.44亿元,同比增长8.33%;实现归母净利润1.73亿元,同比下降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