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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众汽车收监管措施决定书 多项违规被责令整改
近日,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众汽车”)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多项违规行为,德众汽车被责令改正,实际控制人段坤良及董秘易斈播被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德众汽车此次被查出的违规行为主要有四大方面。其一,关联交易未合规披露。2024年,德众汽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坤良的关联法人湖南宏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怀化金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与德众汽车子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其二,实控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段坤良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90万元,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又非经营性占用265万元,合计655万元,德众汽车却未披露相关事项。不过,截至公告披露日,这655万元占用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已全部追回至德众汽车。
其三,子公司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德众汽车子公司部分废品采购业务,未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由段坤良直接安排德众汽车个别员工在外采购后,再与子公司办理入库验收及结算,德众汽车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控人干预经营。
其四,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方面,德众汽车部分废品处置收入以交易对方代付员工薪酬方式回款,导致2024年营业收入和职工薪酬各少记1187260元;另一方面,通过第三方代发员工薪酬,致使2024年职工薪酬少记158507元。
湖南证监局认为,段坤良作为德众汽车董事长兼总经理、易斈播作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对德众汽车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要求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对段坤良、易斈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德众汽车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违规事项未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德众汽车目前经营正常。德众汽车对违规事项向投资者致歉,表示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监督,明确采购业务归口管理,严禁实控人直接干预采购流程,所有采购需执行标准化程序,同时对后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进行审慎评估和严格审核,接受各方监督,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