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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银行被罚款387万元 5名责任人同时被罚
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东莞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金银、国库、征信、反洗钱业务管理有关规定,被警告同时被处罚款386.939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006.41元,合计罚没款约为387万元。
同时,时任东莞银行个人业务部招某贞、时任东莞银行资产管理部刘某风、时任东莞银行运营管理部林某山、时任东莞银行直销银行事业部江某平、时任东莞银行合规部肖某明等责任人分别被处罚款,罚金1.2万元至7万元不等,合计被处罚金额15.2万元。
东莞银行已寻求在A股上市多年,公开信息显示,东莞银行早在2008年就首次递交IPO材料,但截至目前尚未有重大进展。今年9月末,深交所官网显示,东莞银行IPO审核状态从“已受理”变更为“中止”,原因为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