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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被罚款229.15万元 存在未落实反电诈规定等6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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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光大银行沈阳分行因存在6项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229.15万元。
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违规行为包括: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2.未按规定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落实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规定;4.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时任光大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张某男、时任光大银行沈阳分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张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