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晚间,泰坦股份(003036)发布公告,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宥融、财务总监潘孟平、董事会秘书潘晓霄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部分募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且未披露等问题,相关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属于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未说明公司是否需要提交整改报告及整改期限。

作者 kl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