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东阳光(600673.SH)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东阳光实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 元(含)。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作者 kl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