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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资金占用未披露 年报违规 红宝丽及相关方收警示函
12月12日,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165.SZ,以下简称“红宝丽”)发布公告称,红宝丽、控股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董事长芮敬功等4名高管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相关违规情况已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日,深交所对红宝丽及相关当事人同步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公告显示,红宝丽存在两项核心违规问题:一是2022年6月及2024年2月,红宝丽子公司通过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形式,间接向控股股东宝源投资提供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款项虽于当年末全部收回,但红宝丽未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且未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及2024年年报中予以披露;二是2021年及2023年年报中,红宝丽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存在少计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红宝丽董事长芮敬功、总经理芮益民、财务负责人陈洪明、副总经理陶梅娟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红宝丽主营业务为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核心从事环氧丙烷及衍生品、环氧丙烷、聚氨酯保温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于节能环保等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