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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申请取消百能国际能源四名前董事资格
9月22日,百能国际能源(08132.HK)发布公告称,2025年9月19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正就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提起的法律程序,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对4名前董事发出取消资格令。
公告显示,该行动源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对百能国际能源失去对中国内地4家主要营运附属公司的控制权进行调查。自2019年1月1日起,4家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不再从百能国际能源综合入账,导致百能国际能源在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年度录得约1.84亿港元的财务亏损。
名列香港证监会法律程序的四名前董事分别为:前执行董事何俊杰(男);前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郑健鹏(男);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元晶(女)及刘崇达(男)。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指出,涉事的前董事未能妥善监督这4家在内地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也未能以百能国际能源的最佳利益行事,造成了长时间的监督疏忽,从而导致无法与这些营运附属公司综合入账。
百能国际能源董事会表示,上述法律诉讼并未对其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百能国际能源将随时向股东及投资者更新此程序的任何重大进展。
资料显示,百能国际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百能国际能源及其附属公司在关键时间主要从事成品油及甲基叔丁基醚的贸易,以及电源和数据线的制造及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