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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誉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等 高能环境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快报道

因商誉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等 高能环境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5月19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发布公告称,于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卫国、凌锦明、吴秀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高能环境存在以下问题:商誉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未充分考虑合作洽谈不确定性及经营策略转变的影响,且盈利预测期后实现率较低;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导致2023年营业收入少计402.5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0.04%,净利润少计694.21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37%。此外,高能环境存在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规范、采购及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北京证监局认为,高能环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李卫国作为公司董事长、凌锦明作为高能环境总经理、吴秀姣作为高能环境时任财务负责人,对该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同时,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高能环境于1992年成立,2014年在A股主板上市,主营业务涵盖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环保运营服务及环保工程等。

财务方面,2024年高能环境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同比增长37.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亿元,同比减少4.52%,扣非净利润为3.24亿元,同比减少26.79%,净利润已连续三年负增长。

对于2024年归母净利润下滑的原因,高能环境在财报中披露,主要系环保工程板块受国家投入的影响,利润同比大幅度下滑,以及对贵州宏达等并购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所致。

针对收北京证监局警示函一事,GPLP犀牛财经向高能环境致电求证,截至5月20日,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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