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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岁月收年报二次问询函 要求说明是否为关联方承担成本、代垫费用

快报道

流金岁月收年报二次问询函 要求说明是否为关联方承担成本、代垫费用

流金岁月收到北交所针对2021年报的二次问询函。

作者:青木

5月13日,流金岁月收到北交所针对2021年报的二次问询函。

(来源:关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视频购物及商品销售业务,北交所要求流金岁月说明线上购物和线下商品销售的具体经营模式和业务拓展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线下商品销售主要为苹果3C产品,说明相关客户向其采购而不通过电商平台等直接采购的商业合理性,其是否具有显著的货源优势、议价能力等。

关于“国乐”系列酒产品销售业务,北交所要求流金岁月结合2021年4月至2022年一季度销售情况说明支付2000万元预付款锁价120万瓶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说明宜府春酒业务是否实际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联方控制,是否存在为该公司关联方承担成本、代垫费用等情形。

5月11日,流金岁月在首次回复年报问询函时称,基于酱酒行业整体上涨趋势,与宜府春签订了《酒水价格锁定协议》向其支付了预付款。该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前,向对方一次性支付酒水预付款2000万元,2021年4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锁定价格的酒水总数上限为120万瓶酒。若2021年4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锁定价格的酒水总数额度120万瓶未使用完,可延续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使用。

同时,流金岁月与品牌方四川国乐世家酒业有限公司签订品牌使用费合同,约定每售出1瓶“国乐”酱酒,流金岁月向其缴纳10元品牌合作费。流金岁月支付预付款200万元,而2021年品牌使用费为42.07万元。

(来源:关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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